撼動天堂

 找回密碼
 註冊
搜索
查看: 1336|回復: 15

請冰火參考看看囉!

[複製鏈接]
發表於 2010-3-9 23:21:25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守城時  能否關閉隱身功能?
不然許多王族都穿隱斗穿人+加速
他們斯呼不畏懼你們對王族開外掛的懲罰...
不如改這樣試試看吧!
發表於 2010-3-10 00:29:49 | 顯示全部樓層
那隱斗是拿來幹麻的= =???

攻守城不能穿隱斗的話  天堂正服早在幾年前就倒閉了.....

法師的隱身術怎麼辦....

P.S GM是可以看到隱身的玩家的!!
發表於 2010-3-10 03:23:08 | 顯示全部樓層
同意+1  不然每次  打到城  都會有一兩個穿引斗 開穿人開加速的王子      把塔圍的在密    都會被摸走  
那個盟  就只有一之王子   說他不開外掛  技術好到這樣都摸的下    應該沒人會相信
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3-10 18:18:44 | 顯示全部樓層
2# a914090
請問正服 每人都人手一件隱斗嗎?

攻城不能穿隱斗我看不出跟正服倒閉有關聯...

GM看的到  沒錯

但請問你我們人人都看的到嗎?

就像3樓所說的等GM來抓已經被摸走了

只是想要大家都能注意到有王子穿人近來而已

不要說叫我們放無所  雙方僵持的時候 是無法一直維持無所的
發表於 2010-3-11 01:26:22 | 顯示全部樓層
隱斗還好吧 強烈鄙視用外掛的人
發表於 2010-3-11 20:06:50 | 顯示全部樓層
那乾脆天堂不要出隱斗就好了阿
隱斗ㄉ功能  本來就是用在特殊ㄉ時候
譬如攻城
發表於 2010-3-11 22:27:26 | 顯示全部樓層
不建議這樣,叫gm回收隱斗
把引斗的價值改成跟正服一樣
不要如此氾濫就好了。物以稀為貴
有些東西太過氾濫,反而失去他的價值
發表於 2010-3-11 23:55:38 | 顯示全部樓層
錯不在引斗吧=引斗加外掛
一直講引斗好像本末倒置?

怎麼捉外掛?其實並不難吧
打架攻城楓葉櫻花几個地方捉一捉應該OK了
決心?
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3-12 19:13:28 | 顯示全部樓層
不好意思
請仔細看文章好嗎?
重點在"攻城時"
我沒有說隱斗不好
只是希望在攻城時間關閉"隱身"功能
還有要抓外掛很簡單呀
但是GM要抓就不容易了
好幾次回報GM  但等GM來了  
人都不知去哪囉
這樣建議只是希望能讓我們玩家自己發覺有王子開掛偷摸城而已
發表於 2010-3-13 18:07:59 | 顯示全部樓層
我只是想請問你....

那你說說看 隱斗要幹麻用呢??

攻守城時不能穿隱斗  那王子是要怎麼摸城??

遊戲設定就是這樣  樓上的說的好 不要本末倒置ㄌ...

重點應該是要抓外掛 不是說外掛用隱斗  所以鎖隱斗....

那外掛用衝暈  是不是要鎖衝暈= =??
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3-14 15:11:16 | 顯示全部樓層
10# a914090
沒錯 重點是抓外掛
但冰火抓外掛的狀況  應該不用多說吧?
太多玩家使用隱斗做不肖行為了
你問我沒隱斗怎麼攻城?  請參考正服
沒有要鎖隱斗   只是要求在攻城時關閉功能
其實隱斗還有延伸出許多問題   也有人一一提出了

如:法師隱身相消
   肯特60多個人守塔 沒人來攻 突然被一個隱斗王子開穿人+加速摸走
   摸完還要炫耀說聲技術

之前的毒奶粉 三氯氰安錯了嗎?
如果你在守城碰到這種王子  你也會希望改的...請將心比心^^
發表於 2010-3-14 15:22:58 | 顯示全部樓層
隱斗我覺得是OK的

可是開加速器會不會太....沒品了一點?

隱斗本來就是設計 看人如何運用

不過用在賭博來騙人就不好啦!!

像正服 也一堆法師都在那邊放無所阿 強力無所的

守城的盟 一定要記得找幾隻法師 或妖精幫放無所挖人出來!!

5服 幻情
發表於 2010-3-14 15:27:52 | 顯示全部樓層
一服武盟的城都是這樣摸的阿~我待過幾天~她們高等都不太理人的= =後來就退了
發表於 2010-3-14 15:34:45 | 顯示全部樓層
笨蛋~問題不在引斗
在外掛吧
有利益的地方捉一捉=就不癢了
攻城=楓葉=櫻花=打架可以不管=就這些地方
很簡單吧=別說沒人手什麼的要永續經營要有魄力吧
發表於 2010-3-14 15:46:32 | 顯示全部樓層
說ㄉ太好ㄌ  +1
 樓主| 發表於 2010-3-15 19:33:06 | 顯示全部樓層
回14樓
不好意思
我也很清楚問題再外掛
其他就不多說  請自己多看我的回文

回12樓
我們也清楚要無所把人挖出來
但在雙方僵持或戰力吃緊的時候
實在很難兼顧到  
畢竟一個伺服器也才幾個在那攻守城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<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