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n96532 發表於 2012-5-31 00:56:23

偶爾也要看一些有意義的





一位印尼法官的判決

一位印尼的法官,Marzuki,帶著難過的心情審判著一宗偷竊案。
一位老奶奶被控偷竊木薯。這位老奶奶訴說著自己的狀況,
她的⋯⋯家境貧窮,孩子病了,孫子挨餓,不得已的情況之下才偷木薯的。
可是木薯園的經理堅持要把她控上庭,以示懲戒。

這位法官讀了控詞,吸了一口氣, 看著老奶奶說:「對不起,奶奶。
我不能夠不遵守法律,法律終究是法律,所以我要判你有罪,
你需付罰款一百萬印尼盾(大約等於新台幣 3,500元),否則必須坐牢兩年半。」

老奶奶哀傷無力的低下了頭。突然間,法官把法官帽摘下,
從錢包裡掏出了一百萬印尼盾,放進了法官帽。然後對著法庭裡所有的人說:
「在公正的名義之下,我也要判處這裡的所有人有罪,
罰款是每人五萬印尼盾(大約等於新台幣175元),
因為在這個城市生活的你們,竟然讓一個人挨餓,以致她必須偷竊食物給她孫兒吃。」

法官把帽子傳了出去,在場的每個人都付了五萬印尼盾,包括了木薯園的經理。

在退庭之前,已經獲得了三百五十萬印尼盾的罰款。這些錢除了替老奶奶繳付罰款以外,
老奶奶帶著快樂又感動的心情把剩餘的錢帶回家!

0931999118 發表於 2012-5-31 01:24:45

正義的法官~~~~~
多几個這樣的人不曉的有多好

pan96532 發表於 2012-5-31 02:32:42

真的
社會變了變得現實
不管什麼都「向錢看齊」

19840717 發表於 2012-5-31 23:15:44

台灣 新台幣無敵!!!!新台幣無罪!!!新台幣萬歲!!!

KIA 發表於 2012-5-31 23:37:40

回復 3# pan96532


    難道你不愛錢??

aids9911 發表於 2012-6-1 10:14:27

大家當然都愛錢 可是如果換作是你做何感想?

口方格子口 發表於 2012-6-4 19:33:11

在現石ㄉ社會中錢不是萬能但沒有前萬萬不能ㄚ............不ㄉ不向錢看.........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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